公告日期:2025-02-08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绍兴市上虞区******管理局就食堂相关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采购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食堂冻品类、豆制品类、冷鲜禽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调味干货类、肉类、水产类、粮油类等。服务期限3年。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合作社,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相关货物的配送经验和配送能力,具有配送中心、专门配送人员,有专用储备仓库,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有相应的农残、药残检测设施设备并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3.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水产品等种养殖基地或有一定的供应基地证明;
4.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猪、家禽定点养殖基地或稳定的供肉基地证明等,实行定点屠宰;
5.豆制品等所代理的品牌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工商执照、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授权证明、区域性知名品牌证明等)。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三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主要以相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处罚为参照)。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抽检中两年内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未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必须为本公司人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配送中心、专用储备仓库、配送专用车辆、检测设施设备、相关人员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蔬菜、水产品等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生猪、家禽定点养殖基地或稳定的供肉基地证明并加盖公章。
7.豆制品等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授权证明、区域性知名品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三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两年内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未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有限公司******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八、 领取标书方式:
报名成功,现场领取标书。
九、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十、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日 上午9时30分止。
十一、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3日 上午9时30分开标。
十二、 开标地点:
******有限公司******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十三、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十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雨晴
联系电话:******
2、招标单位名称:******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5-******
******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