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港水务用水客户户内漏水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GSS-GYJT-Z-******
项目名称:龙港水务用水客户户内漏水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龙港水务用水客户户内漏水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号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享有资产财产保险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供应商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但该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2)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18日 14:30:00前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4: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乐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4:30:00
开标地点:“乐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评审
五、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投诉提交书面资料。
3、其他事项:本项目为龙港市国企采购,如与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本采购文件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通港路1255-13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海港路1283号后幢一单元202室
传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世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1255-1399号
联系人:苏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6日
******有限公司关于龙港水务用水客户户内漏水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龙港水务用水客户户内漏水保险服务项目将进行公开招标,为避免招标文件出现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编号:WGSS-GYJT-Z-******
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2、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03-0416:30:00前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箱、邮寄
******有限公司
4、联系人:洪世铭(******)
5、联系电话:0577-******
6、联系邮箱:******1@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书要求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提出的建议应说明修改原因以及替代性意见。
五、注意事项: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03-04 ******有限公司(龙港市海港路1283号后幢一单元202室/苍南县灵溪镇上将小区1-17幢2单元302室),也可将原件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qq.com。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