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5-33
******服务中心殡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次采购共2个包:
1包:高档捡灰火化机一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包: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一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质保期:3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志勤(组长)、张志广、刘秀文、程芳明、向修建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1包:5950.00元;2包:6120.00元
收费金额:12,07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办公室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光山县槐店乡王寨村
联系人:杨传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光山县紫水大街与健康路交叉口向西50米
联系人:张树亮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树亮
联系方式:******
1包:高档捡灰火化机一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包: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一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质保期:3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光财公开招标-2025-33-1 | 高档捡灰火化机一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干垦工贸区 | 35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6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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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财公开招标-2025-33-2 | 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一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干垦工贸区 | 36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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