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白龙埂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取水工程及净水工程)净水工程第二标段(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工程)第7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白龙埂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取水工程及净水工程)净水工程第二标段(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工程)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 交货期中写明计划开始交货期:2025年04月11日,现开标日期晚于开始交货期,建议取消此条内容。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3.2 交货期”的要求,本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3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期仅为计划时间,交货期应以上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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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