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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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412G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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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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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次差路段改造工程通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次差路段改造工程于2024年12月31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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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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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通城县路畅公路养护中心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96 |
******.48 |
******.49 |
投标报价备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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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如有)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90 |
90 |
9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吴忧 |
付勤 |
李浩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公路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鄂******4418 |
鄂************ |
鄂******3959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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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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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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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1月2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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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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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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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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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通城县交通局一楼) |
联系人:郑甫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新街二巷一号 |
联系人:吴忠平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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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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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TCZX-202412GL-******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