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以下简称《细则》)及经区政府批准的《《北仑区公租房空置房源临时调剂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以需定量、按年调剂、定向供应”的原则,我区将部分公租房空置房源临时调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做好2025年度调剂后的临时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群体
重点面向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政策的新青年、新市民及其他阶段性住房困难家庭推出。
新青年、新市民,需与注册登记在我区的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申请时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街道办根据所辖区域具体情况按需集中申请。
二、准入条件
原则上要求申请家庭在北仑区无现有住房。
家庭现有住房认定参照《细则》第十条执行。
三、申请方式
******街道办统一申请。
四、需求征集
目前太河蓝庭、东泰蓝庭部分空置房源可用于调剂,租金按上述两个项目的住房市场租金标准22.2元/平方米·月进行计算。我区企业等主体如有需要,可于2025年2月21日前上报住房需求,详情可拨打******、******咨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2月8日